国办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9/29 13:09:00      访问次数:235525

国办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

  2018年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从课程体系构建、教育教学改革、社会美育资源的统筹等方面,对美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为未来5年美育工作的发展画出了路线图:到2018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在课程体系方面,《意见》对各个阶段的美育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有条件的要增设舞蹈、戏剧、戏曲等地方课程;普通高中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要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教学模块。同时,《意见》要求将美育实践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实施课程化管理。

  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意见》要求建立美育网络资源共享平台。要以国家实施“宽带中国”战略为契机,加强美育网络资源建设,加快推进边远贫困地区小学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支持和辅导教师用好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将优质美育资源输送到偏远农村学校。

  师资是做好美育工作的关键。为此,《意见》要求整合各方面力量充实教育力量。各地要制定时间表、采取有效措施破解中小学美育教师紧缺问题,建立农村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机制,重点补充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乡(镇)中小学的美育教师。

  在美育工作的评价制度方面,《意见》要求,实施中小学美育工作自评制度,学校每学年要进行一次美育工作自评,自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同时,中小学美育课程开课率列入教育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各地要将其作为对学校评价、考核的重要指标。

同意以上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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